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强本市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市容市貌品质,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市容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现将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 征求意见时间
自即日起至【请填写截止日期,例如:2024年X月X日】止。
二、 征求意见重点
本次修订旨在完善责任区制度,强化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建筑物外立面、户外广告、施工工地、公共厕所等容貌与卫生标准,加大对乱扔废弃物、随地吐痰、违规张贴刻画等行为的治理力度,并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责任。欢迎各界人士就草案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具体条款提出意见建议。
三、 反馈意见方式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 电子邮件:发送至【请填写专用邮箱地址】。
2. 信函邮寄:邮寄至【请填写单位地址及收件部门】,信封上请注明“市容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我们将认真研究汇总各方意见,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请填写发布通知的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