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鉴于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甲方将位于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提前解除原合同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解除协议
1.1 双方一致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原合同,原合同项下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
1.2 自原合同解除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和处置权,乙方放弃基于原合同对该房屋享有的任何权利。
第二条 房屋交接
2.1 乙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按照原合同约定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交接清单)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下腾空并交还给甲方。双方应共同进行现场验收,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
2.2 乙方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结构及固定装修的完好,不得故意破坏。如有损坏、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2.3 乙方交还房屋后,遗留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三条 费用结算
3.1 租金结算至_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已支付履约保证金/押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3.2 经甲方确认,乙方结清截至房屋交接日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网络费及其他使用该房屋产生的费用)后,甲方同意无息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押金。
3.3 如乙方未按时结清上述费用或交还房屋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押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以原合同为由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索赔。
4.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其他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4 本协议为清洁文本,除空白处填写内容外,手写、涂改无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附件:《房屋交接确认书》及附属物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