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披露方):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接收方):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进行 业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合作洽谈或执行,甲方已或将向乙方披露其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保障本项目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范围
1.1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任何形式(书面、口头、电子、实物等)的,由甲方在本项目过程中披露给乙方的、未进入公有领域的信息。
1.2 保密信息尤其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软件代码、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测试报告、样品、操作手册;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标底及标书内容、、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供应商名单、管理诀窍等。
第二条 乙方义务
2.1 乙方须严格控制甲方保密信息的知悉范围,仅限于为本项目目的而必须知悉该信息的乙方雇员、顾问或关联方(以下简称“被授权人员”),并确保被授权人员承担等同于本协议的保密义务。
2.2 乙方不得将甲方保密信息用于除本项目评估、合作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复制、仿造、传播、许可第三方使用或以任何形式利用该信息进行其他交易。
2.3 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强制要求,或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电子邮件)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保密信息。
2.4 本项目因故终止或完成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返还或销毁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资料、复制品及其他载体,并不得保留任何备份。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明确标识其提供的保密信息,对于以口头形式披露的保密信息,应在披露后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交付乙方。
第四条 知识产权
所有保密信息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始终归甲方所有。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甲方对任何知识产权的明示或默示许可或转让。
第五条 保密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有效,直至甲方保密信息进入公有领域为止,不以本项目合作是否终止或本协议是否解除为前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利益损失、调查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3 通知送达地址以本协议载明为准,任何一方的地址、联系方式变更,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地址送达即视为有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