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受益人名称,以下简称“受益人”]
地址:[受益人详细地址]
保函编号:[填写保函编号]
出具日期:[年 月 日]
开立人:[担保人/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我行”]
地址:[担保人/银行详细地址]
基础合同/招标编号:[填写相关合同或招标文件编号]
基础合同/项目名称:[填写相关合同或项目名称]
被担保人:[申请人/投标人/承包商名称,以下简称“被担保人”]
鉴于:
根据上述基础合同/招标文件,被担保人负有相关义务。应被担保人申请,我行特此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
一、担保金额
我行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诺,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符合本保函规定的书面索赔通知及本保函正本后,向受益人支付总额不超过[大写金额:人民币/美元等](小写:[数字金额])的款项。
二、担保责任
我行保证,在被担保人未能履行上述基础合同/招标文件项下的[具体义务,如:履约义务、支付义务、退款义务等]时,一经受益人按本保函规定提出书面索赔,我行即行支付,无需受益人提供任何证明,也无需经过被担保人同意。
三、索赔文件
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需向我行提交:
1. 经受益人正式签署的书面索赔通知书,声明被担保人未能履行上述基础合同/招标文件项下的相关义务;
2. 本保函正本。
四、有效期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 月 日](以下简称“到期日”)。任何索赔必须在到期日或之前送达我行上述地址。到期后,无论本保函正本是否退回,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所有责任自动完全解除。
五、适用法律与管辖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引起的任何争议,由我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他
本保函项下权利不得转让或质押。本保函为独立保函,独立于基础合同,我行仅依据本保函条款承担付款责任,不介入基础合同的任何争议。
开立人(公章/担保专用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银行/担保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