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出租人、承租人:
为适应市场发展,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精神,现将房屋租住合约新规要点明确如下,请在订立及履行合约时重点关注。
一、 合约备案与登记
租赁双方应在合约签订后规定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或指定机构办理租赁合约备案登记。登记信息将作为享受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的重要依据。
二、 核心条款明确化
1. 租金与支付: 合约应明确租金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日期及租金调整机制。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大幅上调租金。鼓励采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2. 押金收退: 押金金额一般不超过两个月租金。合约终止,承租人结清费用、按约定交还房屋后,出租人应在约定期限内(通常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押金。扣除押金应有具体事由及凭证。
3. 房屋使用与维护: 出租人应确保房屋符合安全、环保等标准,保障基本居住条件,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修。承租人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造成损坏的需负责修复或赔偿。
4. 合约期限与续约: 鼓励签订长期稳定租约。合约期满,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出租方若因自住等正当理由不再续租,应提前合理期限(通常不少于六十日)书面通知承租人。
5. 提前解约责任: 任何一方需提前解约,应按合约约定提前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法定原因导致合约无法继续履行的除外。
6. 个人信息保护: 双方对在租赁活动中知悉的对方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非法泄露、买卖或提供他人使用。
三、 禁止性行为与权益救济
1. 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断水断电等方式驱赶承租人或干扰正常居住。
2. 禁止出租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消防标准的房屋或室内装修甲醛等超标房屋。
3. 合约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 其他规定
本要点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请广大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