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
“法润草原 和谐牧区”——法官进羊圈专项普法行动
二、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基层普法形式,针对牧区地域辽阔、牧民居住分散、诉讼不便的特点,组织法官主动深入牧区生产一线(俗称“进羊圈”),提供巡回审判、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服务,切实增强牧民法律意识,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三、活动时间
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为期三个月)
四、活动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等主要牧区旗县。
五、主要内容
1. 巡回审判: 选取典型家事纠纷、草场承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在牧区苏木(乡镇)或嘎查(村)设立临时法庭,就地开庭审理。
2. 法律咨询: 在牧户聚集点设立咨询台,发放蒙汉双语普法资料,解答牧民关于合同、侵权、继承、婚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3. 诉前调解: 对适宜调解的纠纷,联合当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牧民家中或牧场进行现场调解,促成和解。
4. 法治宣讲: 结合典型案例,以“毡房座谈会”、“那达慕普法”等生动形式,讲解《草原法》、《民法典》中与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经费预算(概算)
1. 交通与车辆租赁费:XX万元
2. 物资制作与印刷费(含双语材料):X万元
3. 人员差旅与补贴:X万元
4. 其他杂项费用:X万元
合计:XX万元(申请从本院普法专项经费中列支)
七、组织实施
由本院政治部与民事审判庭牵头,联合各基层人民法院,抽调熟悉牧区情况、精通蒙汉双语的法官及辅助人员组成巡回小组,分批次按计划实施。
八、预期效果
预计直接服务牧民群众逾千人,就地化解纠纷百余起,提升牧区依法治理水平,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氛围,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司法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