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卖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二手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坐落: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
2. 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3.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及相关物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承诺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及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物品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期间,保持房屋状况符合附件一所列内容。
第三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1. 经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此价格包含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及相关物品。
2. 乙方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购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分期付款: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元,剩余房款于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
(3)贷款付款: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元,剩余房款申请银行贷款,于银行放款后直接支付给甲方。
3. 双方同意,房屋交易资金按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监管方式进行划转。
第四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甲方确认该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如存在按份共有情况,共有人已书面同意出售。该房屋无司法查封、无租赁、无居住权登记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购房款或贷款银行放款后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双方应签署《房屋交接单》,结清房屋相关费用(如物业、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
第六条 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于房屋交付后____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因一方不配合或迟延提供资料导致过户迟延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 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4. 因甲方隐瞒房屋权属状况、存在查封或抵押未解除等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办理过户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全部已收款,并按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
3.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时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传真)送达以下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出卖人)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买受人)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