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甲方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乙方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在各自业务领域内均具备独特的资源与优势,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第一条 合作宗旨
1.1 甲乙双方同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整合各自资源,在市场拓展、技术创新、供应链协同、品牌共建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1.2 本意向书旨在确立双方的战略合作意向及框架性原则,具体合作项目、模式、权责及利益分配等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协议予以明确。
第二条 合作领域
2.1 市场开发合作:双方共享市场信息与渠道资源,在各自优势区域内为对方业务拓展提供支持,联合开发新市场、新客户。
2.2 技术研发合作:围绕双方共同关注的技术方向,开展联合研发、技术交流与人才培训,共享部分非核心关键技术成果。
2.3 供应链协同: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乙方为合格供应商,乙方优先保障对甲方的优质资源供应与稳定服务。
2.4 品牌联合推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共同举办行业活动、联合进行品牌宣传,提升双方在相关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第三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3.1 积极向乙方开放其适用范围内的市场渠道资源,并在合作项目中提供必要的业务支持。
3.2 指定专门对接团队或人员,负责与乙方保持日常沟通,推动合作事项落地。
3.3 对所涉及的共享商业信息及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3.4 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资源、产品及服务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与约定。
第四条 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4.1 积极向甲方开放其适用范围内的产品、技术及供应链资源,并在合作项目中提供专业支持。
4.2 指定专门对接团队或人员,与甲方协同工作,高效落实合作内容。
4.3 对所涉及的共享商业信息及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4.4 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资源、产品及服务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与约定。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意向书而知悉的对方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技术、运营信息等)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2 此保密义务不因本意向书的终止而失效。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意向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年。期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
6.2 本意向书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但保密条款除外。具体合作项目须另行签订正式合同。
6.3 因本意向书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 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