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校正常教学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保障全体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员综合素质提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在本校注册并参与培训课程的学员在校期间(含课内、课外及指定教学活动场所)的一切行为。
第二章 参训学员行为规范
第三条 仪容仪表要求
1. 学员应着装整洁、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不佩戴夸张饰物。参加特定课程(如礼仪、面试实训等)需按教师要求着装。
2. 保持个人卫生,发型发色应符合学生身份,不化妆妆,不染醒目发色。
第四条 课堂纪律规范
1. 准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故不能到课须提前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请假并办理手续。
2. 上课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在课堂上使用。
3. 专心听讲,积极思考,主动参与课堂互动。不得睡觉、吃零食、交头接耳或从事与课堂无关的活动。
4. 尊重教师,提问或回答应举手示意,听从教师管理。不得顶撞、辱骂教师或工作人员。
第五条 学习与作业要求
1. 按时、独立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练习及实践任务,不得抄袭、拖欠。
2. 爱护教学设施与教具,使用后放归原处。损坏公物须照价赔偿。
3. 课后认真复习,充分利用自习时间,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第六条 校园文明与安全规范
1. 在校期间举止文明,用语礼貌。不讲脏话,不打架斗殴,不欺凌同学,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酗酒、吸烟及非法活动。
2. 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在墙壁、课桌等设施上涂画。
3. 节约水电,离开教室、卫生间应随手关闭电器、水龙头。
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有毒有害物品及宠物进入校园。
5. 注意个人财物安全,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妥善寄存。校内遗失物品应及时向值班老师报告。
第七条 集体活动与公共秩序
1.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讲座、实践活动、文体比赛等集体活动,遵守活动纪律。
2. 在走廊、楼梯、电梯等公共区域应轻声慢行,靠右通行,不追逐打闹,避免拥挤。
3. 未经批准,不得在教室内或校园公共区域张贴、散发任何宣传品。
第三章 校园管理细则
第八条 考勤与请假管理
1. 学校实行打卡或签到考勤制度,考勤记录纳入学员综合评价。
2. 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由家长(未成年学员)或本人签字,经班主任批准后方为有效。突发情况可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手续。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3. 累计旷课超过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培训资格,不予退还剩余学费。
第九条 电子设备管理
1. 教学区域内,除学习需要并经教师明确许可外,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进行娱乐活动。
2. 禁止在课堂录音、录像,如需记录须征得任课教师同意。
第十条 校园出入与访客管理
1. 学员应凭学员证或电子凭证进入教学区域。非本校学员不得随意进入。
2. 校外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经被访教师或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
第十一条 安全与应急管理
1. 全体学员必须熟悉安全通道位置,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地震等安全演练。
2. 遇突发事件(如火灾、伤病等),应保持镇定,立即报告附近教师或工作人员,并服从统一指挥。
第十二条 奖惩制度
1. 对遵守本细则、表现突出、成绩优异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员,学校将给予通报表扬、颁发奖状或物质奖励。
2. 对违反本细则的学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警告、通报家长、暂停课程直至劝退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落款)
XXXX培训学校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