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酒店客房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宾客与酒店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客房区域的运营、服务、安全及物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客房清洁与整理规定
第三条 客房清洁须严格执行“进房—清洁—检查”流程。每日中午十二时前完成所有续住客房清理,退房客房须在宾客离店后四十分钟内清理完毕。
第四条 清洁标准:床铺平整无皱,卫生间镜面、台面、洁具无水渍污迹,客用品补充齐全,垃圾每日清倒两次。杯具必须专用抹布清洗并消毒。
第五条 工作车物品摆放整齐,停靠时不得阻塞走廊通道,使用后归位指定区域。
第三章 客房服务与对客规范
第六条 接到宾客需求,三分钟内响应,十分钟内抵达客房(紧急情况立即处理)。敲门须清晰报明身份“您好,客房服务”,等候三秒方可进入。
第七条 宾客遗留物品须立即上交客房中心登记,贵重物品两小时内转交安保部保管。
第八条 未经宾客许可或前台指令,不得为访客开启客房房门。保护宾客隐私,不泄露房态及宾客信息。
第四章 客房设施与物资管理
第九条 每日巡检客房设施,发现故障立即报修并记录。电视、空调、照明、供水系统须保持全天正常运作。
第十条 客用品实行“班次盘点、每日补充、周度申领”制度。布草收发须双人清点签字,破损布草单独存放并登记。
第十一条 客房迷你吧酒水食品每日盘点补货,消费账单须宾客签字确认并及时录入系统。
第五章 安全与应急管理
第十二条 熟悉消防器材位置及疏散通道,每月参加一次安全培训。发现可疑人员或物品立即报告安保部。
第十三条 清洁时发现客房内有危险品、管制刀具或大量现金,须立即退出并上报。
第十四条 遇火警按“报警—疏散—协助”程序处理;遇宾客突发疾病,第一时间通知值班经理并拨打急救电话。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 领班每日抽查五间客房清洁质量,部门经理每周随机抽查三次。抽查结果纳入月度绩效。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三条者,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或调岗处理;因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投诉者,予以辞退并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连续三月无投诉、卫生检查满分者,授予“服务标兵”称号并给予奖金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修订权归酒店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酒店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