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汇编。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生产单元及所有从业人员。公司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 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第三章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七条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组织全员安全再教育。
第八条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实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需记录,发现隐患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跟踪验收,形成闭环。
第九条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依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需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十条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实行审批许可,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安排专人监护。
第十一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二条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特种设备需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第十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按规定时限上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规操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四章 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
第十五条 公司制定综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评估和修订。
第十六条 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第十七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范汇编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范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汇编不一致的,以本汇编为准。
(公司名称)
(发布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