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
会议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下午14:30
会议地点: 公司总部第一会议室
出席董事: 李建国(董事长)、王振华(副董事长)、张 伟、刘 芳、陈 明、赵 静、孙 伟(独立董事)、周 莉(独立董事)
列席人员: 钱 勇(监事会主席)、吴 刚(财务总监)、郑 爽(董事会秘书)
记录人: 郑爽
一、会议议程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国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了既定全部议案,各议案均获全体出席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议案及决议内容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决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责成管理层依据该报告开展后续工作。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决议:批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董事会要求管理层在预算框架内严格执行,加强成本管控,确保实现年度经营目标。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议:批准修订后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董事会认为修订进一步强化了内审独立性与监督效能,有助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同意续聘天正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元。
5.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智能制造二期项目的议案》
决议:批准公司投资人民币叁亿贰仟万元建设智能制造二期项目。董事会认为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提升核心产能与自动化水平,要求管理层做好项目实施与风险管理。
三、其他事项
会议通报了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董事会总体认可管理层在当期复杂市场环境下所做出的努力与取得的工作进展。
四、会议声明
本次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主持人:李建国
(董事会印章)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