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以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核心,聚焦突出治安问题与风险隐患,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实现刑事治安案件有效控制、公共安全基础夯实、基层矛盾化解率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的年度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与时间部署
(一)第一阶段(1-3月):排查摸底与动员部署
1. 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风险隐患大排查,重点围绕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所、校园周边等区域,建立问题清单与风险台账。
2. 召开年度综治工作部署会议,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
3. 完成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年度规划与启动。
(二)第二阶段(4-9月):集中整治与深化建设
1. 严打整治行动: 针对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开展至少两次专项打击行动。强化街面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与管事率。
2. 矛盾多元化解: 完善“网格化+人民调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同比提升。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重点领域(如物业、劳资、邻里)矛盾集中排查调处。
3. 公共安全监管: 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完成对重点单位、场所的至少一轮全覆盖检查。
4. 基础要素管控: 加强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
5. 科技支撑强化: 推进“雪亮工程”补点扩面与联网应用,整合数据资源,提升智能防控水平。完成年度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指标的70%。
(三)第三阶段(10-12月):巩固提升与考核评估
1. 对前期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2. 组织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模拟测评与工作督导检查。
3. 全面总结年度工作,梳理典型案例与经验,查找短板不足。
4. 开展年度综治工作考核评比,并依据结果进行奖惩。谋划下一年度工作重点。
三、职责分工与保障措施
1. 组织领导: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协调,公安部门为主力军,司法、信访、应急、民政、住建、教育、卫健等部门各司其职,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
2. 经费保障: 将综治工作经费、网格员补贴、信息化建设与维护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足额保障、及时拨付。
3. 宣传动员: 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与综治工作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
4. 督导考核: 建立月度通报、季度调度、年度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评优、干部绩效挂钩,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四、预期成效指标
1. 全年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5%,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保持低发。
2. 网格内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3. 公共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零发生”。
4.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指数不低于上年水平。
5. 完成既定数量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与老旧小区安防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