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机关办公场所运行管理效能,营造规范、有序、安全、和谐的办公环境,保障机关日常工作高效运转,特修订本规范。
一、环境秩序管理
1. 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安静,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公共区域堆放私人物品、杂物。
2. 办公室内布局合理,文件资料及时归类整理、入柜管理,桌面及周边区域不得随意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 爱护公共设施设备,节约用水用电,最后离开办公场所人员须检查关闭门窗、空调、照明、办公设备电源。
4. 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吸烟,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二、安全管理规范
1.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妥善保管涉密文件、载体,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处理涉密信息。
2.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区域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熟悉消防设施位置及疏散通道。
3. 落实安防措施,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出入,来访人员需登记并由接待人员引导。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
4. 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好文件柜、办公抽屉及门窗。
三、设施设备管理
1. 办公家具、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网络等设备由办公室统一规划、配置和管理。
2. 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定期进行简易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报修,不得私自拆卸、改装。
3. 节约使用办公耗材,推进无纸化办公,严格控制文件打印数量,提倡双面打印。
4. 会议室、文印室等公共设施使用需提前预约登记,用后及时恢复原状。
四、节能环保管理
1. 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减少照明能耗。
2. 提倡绿色办公,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实行垃圾分类投放,推广电子公文传阅。
3. 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及长流水现象。
五、行为礼仪规范
1. 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语言规范,体现机关良好形象。
2. 工作时间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专心履职,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串岗闲聊、大声喧哗。
3. 接听电话应及时、礼貌,接待来访应热情周到,态度诚恳。内部沟通应相互尊重,协调配合。
六、监督与责任
1.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机关办公场所工作、活动的人员。
2.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办公场所规范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加强日常检查与教育。
3. 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相关考评。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视情节予以提醒、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原相关管理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