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张三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1011234
联系电话:
受托人:李四
性别:女
公民身份号码:2022345
联系电话:
本人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办理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X(XXXX)XX市不动产权第XXXXXX号)的抵押登记相关手续,现自愿委托李四作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本人办理下列事项:
一、 全权代表本人前往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表格、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等全部手续。
二、 全权代表本人与抵押权人(贷款银行)就抵押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确认,并签署《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三、 受托人有权接受与办理上述事项相关的询问、答复,有权代为缴纳相关税费,并有权领取与办理上述事项相关的所有文件、凭证及证明。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及委托期限内所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和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不动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字并按指印):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并按指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