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与生活环境,保障全员身心健康,提升整体形象与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或单位)所属全部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生产区、公共区域、仓储区及外围环境。
第三条 环境卫生管理遵循“全员参与、分区负责、定期清理、保持长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行政部为环境卫生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标准、组织检查、监督考核与日常协调。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管辖区域环境卫生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责任区的日常清扫与维护。
第六条 全体员工均有义务维护环境卫生,须遵守本制度,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有制止和举报的责任。
第三章 卫生标准与要求
第七条 个人办公区域:
1. 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文件资料入柜,无积尘。
2. 办公设备清洁,电线收纳有序。
3. 垃圾及时倾倒入指定垃圾桶,禁止堆放于地面或窗台。
第八条 公共区域:
1. 走廊、楼梯、电梯间地面洁净,无杂物、无污渍。
2. 会议室使用后须立即整理,恢复原状,关闭电源。
3. 卫生间设施完好,清洁无异味,洗手台无积水。
4. 茶水间水槽无残渣,厨余垃圾及时清理,电器表面干净。
第九条 生产及专项区域:
1. 物料、工具定置定位,作业后现场及时清理。
2. 仓储区域货物码放整齐,通道畅通,无积灰。
3. 外围环境道路无垃圾,绿化带内无杂物。
第四章 清洁作业与维护
第十条 日常清洁由各部门员工按值日表负责本责任区基础清扫。
第十一条 专业深度清洁由保洁公司或指定保洁人员按合同及计划执行,包括地面打蜡、玻璃清洗、空调滤网清洁等。
第十二条 遇重大活动、检查或节假日前,由行政部统一组织全员大扫除。
第五章 检查、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 行政部组织每周不定期抽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第十四条 检查评分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与相关绩效奖金挂钩。
第十五条 对环境卫生保持优秀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及物质奖励;对检查不合格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屡次不合格者,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