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明确申购、领用、保管及核销流程,严格控制行政办公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杜绝浪费现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主要包括:办公文具、印刷品、办公耗材(如硒鼓、墨盒)、清洁用品、劳保用品、餐具、简易工具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遵循“必要申请、定额控制、归口管理、节约使用、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行政部为公司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订与监督执行。
2. 负责公司通用低值易耗品的统一采购、入库验收、仓储保管。
3. 负责建立低值易耗品台账,办理各部门的领用、发放与登记。
4. 负责定期盘点,编制相关统计报表,提出管控建议。
5. 负责闲置或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回收处置。
第五条 财务部负责低值易耗品费用的预算审核、会计核算与支付,并参与监督盘点工作。
第六条 使用部门职责:
1. 负责本部门低值易耗品的需求计划申报及内部领用管理。
2. 负责教育并督促员工爱护公物、节约使用。
3. 指定专人(通常为部门内勤或指定人员)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低值易耗品领用对接与内部登记。
第七条 使用人职责:对个人领用的低值易耗品负有保管责任,应按规范使用,避免损坏丢失。
第三章 申购与采购
第八条 各部门按季度或月度提报《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每月25日前提交至行政部。未列入计划的临时急需物品,需填写《紧急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负责人特批。
第九条 行政部汇总审核各部门需求,结合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并执行采购。采购应遵循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坚持询价比价、优质优价的原则。
第十条 采购物品到货后,由行政部仓库管理员与采购人员共同验收,核对品名、规格、数量、质量,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更新库存台账。不合格物品应立即办理退货或换货。
第四章 领用与保管
第十一条 各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需指定领用人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到行政部仓库领取。行政部仓管员审核单据后发放,并及时在台账上登记。
第十二条 对常用办公文具等,行政部可会同各部门设定个人或岗位月度/季度领用定额标准,超定额领用需说明理由并经额外审批。
第十三条 对价值较高或可重复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计算器、移动硬盘、工具等),应建立个人保管卡,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离职或调岗时必须办理移交或归还手续。
第十四条 行政部仓库应做到物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晰、账物相符,定期进行整理、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
第五章 盘点与核销
第十五条 行政部应每季度对库存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编制盘点表,确保账实相符。盘点差异需查明原因,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因正常使用损坏或达到使用寿命,无法继续使用的,使用人可凭旧品到行政部换领新品,旧品由行政部统一回收登记。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第十七条 对回收的废旧低值易耗品,行政部应分类处理。仍有部分使用价值的可调剂使用;完全无使用价值的,经行政部与财务部共同鉴定并审批后,进行变卖或报废处置,收入上缴财务。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部与财务部有权对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出现虚报冒领、铺张浪费、私用公物、保管不善造成严重损失等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公司名称/盖章)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