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总以为好文章是坐在书桌前憋出来的,词藻要华丽,句子要绕口,那样才叫“有水平”。直到后来自己真正动手去做了些事,才慢慢咂摸出点别的味道来。
记得头一回正经八百写文章是学校让写“我的妈妈”。我咬着笔杆子发了半天愣,脑子里蹦出来的全是“慈祥”“勤劳”“伟大”这些从作文书里看来的词儿,硬邦邦的,自己念着都别扭。后来我妈在厨房做饭,我搬个小凳坐在门口看她。她系着那条洗得发白的蓝围裙,一边麻利地切土豆丝,一边头也不回地叫我别坐门槛上,小心着凉。那一瞬间,我忽然就明白了“勤劳”不是书本上一个词,是额头上细密的汗珠,是沾着葱花的手指头,是那句絮絮叨叨的“着凉”。那篇作文我没用几个漂亮词,就老老实实写我看见的、听见的,没想到老师反而夸写得真切。
再大点儿,学校组织去乡下帮忙收玉米。我们这群城里娃,刚开始还觉得新鲜,掰了两个钟头就腰酸背痛,手上磨出了水泡,太阳晒得人发懵。带队的农民大爷笑呵呵地递过来一壶凉水,说:“娃们,知道粮食咋来的了吧?”晚上回去写实践报告,我不用再编什么“农民伯伯真辛苦”,手指头碰笔都疼的感觉、汗水流进眼睛的涩、田埂上那壶水的清甜,全都自己往外冒。从那以后,“汗滴禾下土”不再是课本上的一句诗,它是我胳膊上晒脱的皮,是实实在在砸进土里的汗珠子。我这才懂了,笔杆子里的力气,是脚底板走出来的。
后来学写议论文,总爱套那些名人名言、大道理,架势摆得足,内里却空。有一回和同学为了社区一个垃圾桶该放哪儿争了起来,我们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干脆一起去小区里转,找街坊邻居聊,看实际状况。跟遛狗的王奶奶、开超市的李叔、下班回来的上班族聊完,原先脑子里那些想当然的“应该”全被打乱了,问题变得复杂又具体。最后写那篇关于社区治理的小文章时,我发现自己不再需要堆砌多少理论,那些活生生的人和他们七嘴八舌的意见,自然就成了最有说服力的论据。理,越辩越明;事,越做越清。笔下的道理,得有生活的根须牵着,才立得住。
慢慢的,我悟出了一个理儿:写作这回事,光盯着纸面不行,你得把自个儿扔到生活里头去扑腾。观察、触摸、争执、流汗、甚至碰壁,这些经历都会变成你笔下的骨血。它们让你知道,“温暖”可能是冬日里一碗面汤升腾起的热气,“艰难”可能是推着抛锚的车走过长长上坡路的喘息。真知不在书斋的冥思里,而在你动手去做、用脚去量的路上。笔,不过是把走过的路、做过的事、动过的情,诚实又认真地,再走一遍,说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