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的风还带着点峭劲儿,田埂上的土却已松泛得像是醒了。蹲下身,拨开那层绿茸茸的萝卜缨子,露出底下半截身子还埋在潮润润土里的萝卜,白生生、水灵灵的,顶着几缕鲜红的皮色,像个怕羞的胖娃娃。手指掐一下缨梗,脆生生的响,一股子清冽的、带着泥土气的生机,就顺着指尖传到心里头去了。
这时候的萝卜,是得了春气的。冬天的萝卜瓷实,是攒着劲过日子的;到了春上,那股子劲就化开了,化成了满盈盈的水分和甜脆。菜场里,农人担子上那带着泥的萝卜总是最先卖完的。主妇们挑了最匀称的,拎回家,也拎回了一兜子春意。厨房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声响,是洗净的萝卜在案板上被切成了滚刀块,或是指甲盖大小的骰子丁。生吃一块,入口是爽脆的,微微的辣意在舌尖打个转,便化成清甜,那股子冲劲儿,一下子就把人从残存的慵懒里激灵醒了。
寻常人家的饭桌上,春天的萝卜是最随和不过的。切厚片,和同样肥嫩的春笋一起,与年前腌下的咸肉同炖。炭火不急不慢地舔着锅底,不多时,满屋子便飘着一种复杂的香:咸肉历经风霜的醇厚,春笋破土而出的鲜灵,最后都让萝卜那平和敦厚的清甜给调和了,润润地浸到汤里,浸到每一块食材的肌理中。盛一碗,汤色是清亮的,喝下去,五脏六腑都妥帖了。萝卜炖到半透明,用筷子轻轻一夹就酥烂,饱吸了汤汁的精华,比肉还招人喜欢。
若是图个省事爽利,便是凉拌。萝卜切极细的丝,用盐略略一杀,逼出些生涩的水分,再用凉开水淘洗一遍,攥干了,晶莹剔透的一团。调上生抽、香醋,点上几滴香油,喜欢热闹的再切点香菜末、蒜末一拌。端上桌,就是一汪春水。一筷子下去,清脆的声响在齿间迸发,酸溜溜、凉丝丝,开胃又解腻,仿佛把春天那股子活泼泼的生气直接吃进了肚子里。
老人们常说,“春吃萝卜赛人参”。这“赛”字,赛的不是那份贵重,而是那份应时应景的滋养。熬过了一冬的肥甘厚味,人的身子骨和脾胃都有些滞重了,正需要这么一味平和、通顺、带着生发之气的物件来调和。它不张扬,不名贵,就安安静静地躺在泥土里,长在田畦间,成了家家户户碗里最寻常又最亲切的春之味。吃着这鲜嫩的春萝卜,也就实实在在咬住了一口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