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场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禽群健康与产品安全,提升生产效率与效益,依据行业相关法规与《养禽场规范化管理实施准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人员与岗位管理
一、所有员工须经健康检查与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进行疫病防控与操作规范再培训。
二、实行场长负责制,下设生产、防疫、饲料、质检等专职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
三、进入生产区须严格执行更衣、换鞋、淋浴消毒程序,非生产人员禁止入内。场内禁止携带无关物品,严禁饲养其他动物。
第二章 引种与繁育管理
一、引种须从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正规种禽场引进,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种禽系谱及疫病净化报告。
二、引进种禽须在场外隔离区观察不少于四周,经兽医检测确认健康后方可转入生产区。严禁从疫区或不明来源引种。
三、建立健全系谱档案与繁殖记录,制定科学的选配计划,避免近亲繁殖,保障种群遗传质量。
第三章 饲养与环境控制
一、按禽群品种、日龄、用途分群、分栋饲养,密度符合标准。保障持续、清洁饮水,供应全价配合饲料,严禁使用违禁添加剂。
二、每日记录舍内温度、湿度、光照、通风数据,根据禽群状态及时调整环境参数。定期检查维护环控设备,确保有效运行。
三、保持舍内清洁干燥,垫料定期更换。每日定时清粪,运至指定无害化处理区。场内净道与污道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第四章 防疫与用药管理
一、严格执行“全进全出”饲养制度,每批禽群转出后,须对栏舍、设备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空置至少两周。
二、依据本场及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制定并实施科学的免疫程序与预防性用药方案,详细记录免疫时间、疫苗名称、剂量、批号及用药信息。
三、设立兽医室与隔离舍,配备专职兽医。发现病禽立即隔离观察、送检确诊,病死禽须按规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严禁使用违禁药物,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
第五章 卫生与消毒管理
一、场区入口设置消毒池(盆),生产区入口设更衣消毒室。每周对场区道路、环境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消毒,疫情风险期增加频次。
二、车辆、器具、笼具等进入场区或使用前后须经严格清洗消毒。不同栋舍的饲养工具不得混用。
三、制定并公示每日、每周、每月的清洁消毒规程,责任到人,并由质检员检查记录执行情况。
第六章 档案与记录管理
一、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记录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引种记录、饲养日记、免疫记录、用药记录、疫病监测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销售记录等。
二、所有记录须由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填写,保存两年以上备查。逐步推行电子档案管理。
三、档案资料属内部资料,未经场长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定期对记录进行分析,用于指导生产改进。
第七章 废弃物与环保管理
一、禽粪、垫料等废弃物须在指定区域堆积发酵或经其他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利用,严禁随意排放。
二、污水须经三级沉淀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出或循环利用。
三、病死禽须移交无害化处理中心或经高温化制、深埋等法定方式处理,并做好记录。包装物、医疗垃圾等分类收集,依法处置。
第八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以往规定与本制度不符者,以本制度为准。违反制度者,将视情节予以处理。
(××养鸡场 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