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全员保密意识,筑牢单位安全保密防护堤坝,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目标
通过系统性、常态化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工作人员深刻认识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掌握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自觉养成保密习惯,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
二、宣传教育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借调人员及其他因工作需要接触、知悉敏感信息的所有人员。
三、主要内容与形式
1. 岗前保密教育: 所有新入职、新调入人员须在接受保密教育、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上岗。
2. 年度常规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保密专题培训,内容包括保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警示、防范技能等。
3. 重点涉密人员强化教育: 对涉密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训与考核,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教育。
4. 日常宣传教育: 利用内部办公平台、宣传栏、工作会议等多种渠道,推送保密知识、提醒与警示标语,营造氛围。
5. 情景模拟与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针对信息泄露、网络攻击等场景的模拟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职责分工
1. 单位保密委员会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与督导检查。
2. 保密办公室(或指定部门)负责具体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与资料归档。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本部门人员的日常教育与提醒督促责任。
4. 全体人员应自觉参加各项保密教育活动,并履行个人保密义务。
五、考核与奖惩
1. 将保密教育参与情况与成效纳入部门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2. 对在保密宣传教育中表现突出、提出有效建议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表彰。
3. 对无故不参加保密教育、考核不合格或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纪律处分。
六、附则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单位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