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这位“小祖宗”,大名元宝,是个棕毛卷尾巴的小土狗。它来的时候,只有拖鞋那么大,现在嘛,体型没见长多少,心眼儿倒是装了满满一肚子。
它的趣,先在这张馋嘴上。开冰箱门的吱呀声,对它来说就是冲锋号。不管之前在哪个角落睡得四仰八叉,三秒钟之内,准能端端正正蹲在你脚边,仰着张小脸,黑眼珠亮得像浸了水的葡萄,尾巴摇得能当电风扇。给它块饼干,它并不急着狼吞虎咽,而是叼到客厅中央,像举行某种仪式,放下,看看你,再叼起来,换个地方,如此反复好几次,才心满意足地趴下,小口小口地啃。那模样,活像品鉴什么山珍海味。
它还是个“管闲事”的。我爸妈在厨房轻声拌句嘴,它立马竖起耳朵,颠颠儿跑过去,看看这个,瞅瞅那个,最后干脆往两人中间一坐,歪着头,仿佛在说:“吵啥呀?看我,看我多可爱!”这招“萌混过关”往往奏效,气氛瞬间就软和下来。我伏案写东西,它必定要来视察。先是用湿漉漉的鼻子碰碰我的脚踝,见我没动静,便努力把两只前爪搭上我的膝盖,嘴里发出“呜呜”的、带着点委屈的哼唧,非要把毛茸茸的脑袋塞到我手底下,求摸两下才罢休。赶是赶不走的,它那身蓬松的毛,还有那固执又温柔的眼神,就是最好的“破防”利器。
最逗的是它那点小聪明。犯了错,比如咬坏了拖鞋,你刚把“残骸”举起来,还没开口,它已经耷拉着耳朵,缩着脖子,整个身子贴在地板上,肚皮朝你,眼神躲闪,一副“我知道错了,任打任骂”的可怜相。让你举着拖鞋,骂也不是,笑也不是。可你要是真把零食袋子弄得哗哗响,它那点“悔过”姿态瞬间抛到九霄云外,立马生龙活虎地围着你打转,仿佛刚才那个怂包根本不是它。
元宝怕打雷。夏天雷雨夜,一声闷雷滚过,不管它之前睡得多沉,准会“噌”地跳起来,慌不择路地钻进最近的窗帘后面,或者直接拱进你的被窝,只留个瑟瑟发抖的*在外面。这时候,你摸摸它微微发颤的身子,它能安静好一会儿,但下一次雷声响起,又是一阵手忙脚乱的躲藏。这胆小的模样,和它平时追着自己尾巴能转上十几圈的“威风”劲儿,简直判若两“狗”。
我们家因为它,多了许多琐碎的忙碌,添食、加水、遛弯、收拾它掉的毛。但也因为它,多了太多不经意的笑声。下班回家,门一开,一个欢天喜地的毛团子扑过来,所有的疲惫好像都被它那身暖烘烘的毛蹭掉了。它不讲大道理,也不会说话,就用它全部的生命,热热闹闹、傻傻乎乎地参与着你每一天的生活。这份毫无保留的依赖和陪伴,大概就是它带给一个家,最质朴、最生动的趣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