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笔那一下,常是最难的。白纸摊开,像一片寂静的旷野,等着第一行脚印。你得硬着头皮,落下第一个字。管它是“今天天气很好”,还是“子曰诗云”,先得有墨迹,才能破了这空白的阵。笔尖沙沙响,像春蚕啃桑叶,起初是生涩的,机械的,心里头还嘀咕:这能写出什么来?可写着写着,怪事就来了。那笔下的字句,仿佛自己认了路,领着你的思绪往深处走。你原只想铺一条小径,它却自个儿分出了岔,看见了意想不到的风景。
这大概就是“铺陈”的魔力。它不是呆坐着等灵感砸中脑门,而是主动去“做”,去“动”。手在动,墨在流,思绪便也跟着活泛起来。好比推一辆停久了的车,起初费老劲,可轮子一旦转起来,惯性就带着你往前滑了。唐朝的李贺,出门要背个破锦囊,有点零碎念头就赶紧记下,投进去。回家再倒出来,铺排整理,就是一首首奇崛的诗。那锦囊里的碎纸条,就是最初的“笔墨铺陈”,把那些飘忽的“灵思”给拽住了,安顿了,让它得以生长。
古人写字作画,讲究“意在笔先”,但更多时候,是“笔在意先”。王羲之写《兰亭序》,酒酣耳热,信笔挥洒,哪里想得到后来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当时不过是记一次雅集,笔墨随着情绪流淌,那遒媚劲健的字,那感慨系之的文,都是笔尖走到那一步,情思才涌到那一步的。颜真卿写《祭侄文稿》,更是悲愤满胸,顾不得工拙,涂抹删改,泪痕血点仿佛都在纸上。那是笔墨在铺陈他的剧痛,而越铺陈,那痛就越真切,灵思(那份磅礴的悲情)就越喷薄。没有这不计工拙的、近乎本能的“铺陈”,那些深刻的情感,恐怕反倒被“怎么写”的犹豫给堵回去了。
我们写东西,也常这样。定了个题目,譬如“故乡”,开头总免不了套话。可当你耐着性子,去写村头那棵老槐树的虬枝,写树下石磨盘的刻痕,写夏日里它的浓荫,写冬日里它枝丫指向的寒空……写着写着,童年爬树的光景,祖母在树下讲的故事,离家时在树下站的那一会儿,就全都自己跑回来了。那“故乡”二字,不再是干巴巴的概念,成了有树皮粗糙触感、有风声簌簌响动的、活生生的存在。灵思不是凭空跳出来的,是你用笔墨,一砖一瓦,为它搭了个可以显现的窝棚。
别怕开头平庸。铺陈,就是给灵感一点时间,一点耐心,一个可以附着生长的凭依。笔一动,就是召唤;墨一行,就是耕耘。在那看似笨拙的、一字一句的推进里,在那心手相应的劳作中,静候着,那些更鲜活、更独特的念头,便会像嫩芽顶破土皮那样,悄然萌生出来。它或许就藏在你下一个即将写出的句子里,等着被你自己的笔墨,惊喜地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