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规范班主任工作,保障其履行职责,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二、班主任的配备与选聘
1. 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2. 班主任应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
3. 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业务素质较好,组织管理能力较强;身心健康,关爱学生;善于沟通,为人师表。
三、班主任的职责与任务
1. 思想教育: 对学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班级管理: 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形成良好班风。负责学生日常管理,维护班级正常教学秩序。
3. 学业指导: 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了解学生学业情况,协*育教学工作。
4. 关心学生成长: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别关心爱护特殊群体学生(如家庭困难、学习困难、身心障碍等)。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心理动态,进行有效疏导。
5. 家校社协同: 建立并保持与家长的经常性联系,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积极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形成育人合力。
6. 安全管理: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及时处理班级突发事件,保障学生安全。
7. 评价评优: 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操行。协助学校做好各类评优推荐工作。
四、班主任的工作规范
1. 依法执教: 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2. 公平公正: 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 廉洁从教: 自觉*不正之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言行雅正: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以身作则。
5. 规范履职: 认真制定并执行班级工作计划,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和培训,做好工作记录与总结。
五、班主任的待遇与权利
1. 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2. 学校应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倾斜,发放班主任津贴。
3. 班主任享有进修、培训、评优评先等方面的优先权。
4. 班主任有权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班级相关事务的决策。
六、班主任的培养与考核
1.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制定班主任培训规划,开展岗前和岗位培训。
2. 学校应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奖励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七、附则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细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