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填写甲方全称】
乙方:【填写乙方全称】
为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双方在资源、技术、市场、品牌等方面的优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协作意向:
第一条 合作宗旨与目标
1.1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合作。
1.2 双方旨在通过建立战略协作关系,提升各自核心竞争力,拓展市场空间,最终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共同增长。
第二条 合作领域与范围
2.1 双方初步拟在以下领域探索合作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研发与创新合作;
(2)市场渠道共享与联合拓展;
(3)供应链协同与优化;
(4)品牌联合推广与营销活动;
(5)特定项目投资与孵化。
2.2 具体合作项目、内容、模式及商业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予以明确。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在本意向书约定的合作范围内,向乙方开放其相关非核心商业信息与资源,以供合作评估。
3.2 在后续具体项目合作中,按届时签订的正式协议约定,履行其应尽的资源投入、工作配合及商业承诺。
3.3 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乙方权利与义务:
3.4 在本意向书约定的合作范围内,向甲方开放其相关非核心商业信息与资源,以供合作评估。
3.5 在后续具体项目合作中,按届时签订的正式协议约定,履行其应尽的资源投入、工作配合及商业承诺。
3.6 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 合作机制
4.1 双方同意建立日常联络与定期会晤机制,指定专门对接人员,就合作事宜进行沟通协调。
4.2 针对具体合作项目,双方可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共同推进项目评估与落地。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意向书内容及在合作接洽中获知的对方未公开信息。
5.2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意向书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第六条 排他性协商期
6.1 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建议填写,如:30】日内为排他性协商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就本意向书所述合作领域与第三方进行实质性接触或谈判。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意向书为双方合作框架与意向的陈述,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但第五条(保密条款)与第六条(排他性协商期)除外。
7.2 具体合作事宜及法律权利义务,须由双方在完成尽职调查及内部决策后,另行签订正式协议约定。
7.3 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