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到位、有效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本公司《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各项目部。安全经费是指专门用于完善、改进和维护安全生产条件,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治理事故隐患,保障安全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更新,以及应急救援器材配备和演练等费用的总称。
第二章 经费提取与预算管理
第三条 公司每年依据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按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纳入年度财务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第四条 安全经费预算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编制,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执行。预算需明确各项投入的用途、金额及预期目标。
第五条 因生产经营需要追加安全投入预算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论证,财务部门复核,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经费使用范围与标准
第六条 安全经费必须用于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一)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备设施(如防护、监测、报警装置)的新建、改造、维护与更新费用。
(二)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费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费用、安全宣传资料制作与活动经费。
(三)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含应急器材)的费用。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聘请专家进行安全评估、检测检验费用。
(五)事故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所需费用。
(六)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救援器材装备配备与维护费用。
(七)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费用。
第七条 各项支出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采购物品或服务须符合质量要求,履行公司正常的采购与支付流程。
第四章 经费管理与监督
第八条 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经费的提取、核算与支付,设立专用科目,单独建账,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查。
第九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定期(每季度)对经费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第十条 审计部门应将安全经费提取与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范围,确保资金足额提取、规范使用,对挪用、挤占安全经费的行为提出纠正与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各使用部门须留存相关采购合同、发票、验收记录等凭证,以备核查。
第五章 考核与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将安全经费投入保障情况纳入各部门、项目部及其负责人的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三条 对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经费,或提供虚假凭证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对因安全投入不足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名称盖章)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