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保障食品安全与就餐者健康,维护食堂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及管理活动。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
1. 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定期体检,患传染性疾病者立即调离。
2. 工作前、便后、接触污染物后必须用消毒液洗手。
3. 进入操作间须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饰物。
4. 操作区内禁止吸烟、吐痰、嬉闹,严禁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卫生
1. 采购食品及原料须查验供货商资质,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禁止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过期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2. 仓库专人管理,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标识清晰。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3. 冷藏(冻)设备温度定期监测,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四、食品加工卫生规范
1. 蔬菜、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切配案板、刀具按色标管理(如:红-肉、蓝-水产品、绿-蔬菜、白-熟食)。
2. 食物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禁止加工隔夜剩菜,如需冷藏再食用,须充分复热。
3. 凉菜间须专人、专间、专用工具、专用冷藏设备,使用前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紫外线消毒。
五、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1. 餐具须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流程。
2. 消毒可采用物理(蒸汽、煮沸保持100℃10分钟)或化学(按比例配制的消毒液浸泡)方法,消毒后餐具应贮存在专用密闭保洁柜内。
六、环境卫生与虫害防治
1. 操作间、餐厅每日清洁,每周大扫除。地面、墙壁、天花板无污渍、无霉斑、无积尘。
2. 设置防鼠、防蝇、防尘设施(纱窗、挡鼠板、风幕机等),定期由专业机构进行虫害防治,严禁使用违禁杀虫剂。
七、管理制度细则
1. 建立每日卫生检查记录,由卫生管理员负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 设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须立即报告,封存可疑食品,配合调查。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给予警告、经济处罚或辞退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食堂管理部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