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本作文本藏在抽屉最深处,封面是褪色的草莓图案,右下角用铅笔歪歪扭扭写着我的名字和“三年级二班”。我本该永远不再打开它——直到昨晚,我听见抽屉里传来纸张摩擦的声音,像有人在慢慢翻页。
我掀开封面,第一页到第五页是空的。但第六页有字。
那是用红墨水写的,或者说,我以为那是红墨水。字迹湿润粘稠,顺着纸纤维晕开,像伤口刚结的痂被重新撕破。我凑近闻了闻,铁锈味混着霉烂的甜腥——是血,干涸又新鲜的血。
字的内容是我七岁时写的一篇日记:“今天妈妈带我去河边,她穿红裙子,水淹到她的腰。她说水里凉快,让我在岸上等。”
可我记得,妈妈从未穿过红裙子。那天的河滩空无一人,我在烈日下等到黄昏,最后哭着跑回家。但日记的下一行,是另一个人的笔迹:“她一直在水里看你,现在轮到你了。”
我猛地合上本子,指尖却沾上了第六页的血。它渗进指甲缝里,怎么洗都留着淡红的痕。午夜钟响时,我听见卫生间有水声。镜面上浮现出那篇日记的字,一行行被水渍模糊,只有最后一句清晰如刀刻:“作文的第六笔,要写真实的故事。”
我颤抖着回到书桌前,发现第六页的字变了。它成了我刚刚写下的这段话,而墨迹未干的地方,正缓缓渗出一滴血,在纸上绽成妈妈裙摆的颜色。窗外夜色浓稠如墨,但我知道——这篇作文还没有写完。它的第七页,正在谁的抽屉里,等着被翻开。
抽屉深处,传来孩子啜泣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