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组织领导与责任体系
1. 学校成立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校医、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各年级负责人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查。
2. 严格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分级负责的传染病防控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二、 日常预防与健康管理
1. 建立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制度。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与追踪、复课证明查验等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与报告。
2. 加强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培养师生员工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 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规范垃圾分类处理。
4. 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均衡膳食营养,增强学生体质。
三、 疫情监测与报告
1. 校医室承担疫情监测预警职责。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或聚集性发病情况,应立即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
2. 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校在发现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或聚集性疫情时,应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
四、 疫情应急处置
1. 制定和完善校园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与各部门职责。
2. 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及时通知家长,并协助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对病例接触过的环境及物品进行终末消毒。
3. 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和卫生部门建议,必要时可采取暂停聚集性活动、调整教学方式(如线上教学)乃至临时停课等措施。
五、 保障措施
1. 设立独立的隔离观察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和消毒器械。
2. 保障传染病防控专项经费,用于物资储备、环境改善和人员培训等。
3. 定期组织校医、班主任及相关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
六、 监督与问责
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各班级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防控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校名称,盖章)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