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正式及非正式文稿的标题拟定,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报告、计划、总结、会议纪要、内部通讯、项目文件等。
二、基本原则
1. 准确性:标题须准确反映文稿核心内容,杜绝夸大、模糊或误导。
2. 简洁性:标题应精炼,原则上不超过20字,避免冗长。
3. 规范性:使用标准书面语,除特定宣传稿外,避免口语化、网络用语。
4. 创新性:鼓励在准确、简洁基础上,通过措辞优化、视角聚焦等方式提升标题吸引力与专业性。
三、创新应用指引
(一)结构创新
1. 主副标题结合:主标题概括亮点或价值,副标题补充说明事由。如《聚力突破:关于XX项目第三季度技术攻关的专项报告》。
2. 关键词前置:将核心关键词置于标题开头。如《【成本优化】2024年行政部门办公费用调整方案》。
(二)措辞优化
1. 动词引领:使用“推进”“提升”“深化”“解析”等动态词开头,增强行动感。如《深化客户服务体系改革的五点举措》。
2. 价值凸显:明确点出文稿带来的效益或目标。如《关于试行弹性工时制度以提升员工满意度的通知》。
3. 数字聚焦:在标题中使用具体数字增强说服力。如《上半年市场推广三大成效与后续计划》。
(三)场景适配
1. 会议类:突出决议或主题。如《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关于新能源业务线的决议纪要》。
2. 报告类:体现成果与结论。如《华东区第一季度销售数据复盘与趋势洞察》。
3. 通知类:直接说明事由与要求。如《关于开展全员信息安全知识培训的通知》。
四、禁止事项
1. 禁止使用过于文学化、情绪化或空洞的表述,如“心灵的震撼”“辉煌篇章”等。
2. 禁止使用未达成或未经证实的结果性表述,如“巨大成功”“全面胜利”。
3. 禁止省略必要信息,导致标题含义不清。
4. 禁止跨部门文件使用其他部门专业术语造成理解困难。
五、附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各部门可根据业务特点细化要求,但不得与本规范基本原则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