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会议)
会议时间: 2024年10月26日 上午10:00
会议地点: 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XX路XX号)
会议性质: 临时股东会议
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股东5名,代表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实到股东5名,代表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 李建国
会议记录人: 董事会秘书 王莉
决议事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全新战略发展项目“静音新风系统”研发与市场推广专项安排的议案》。
决议内容: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同意启动“静音新风系统”全新研发项目。 该项目旨在依托公司现有空气净化技术积累,开发具有超低运行噪音、高效节能且智能化控制的新一代室内空气质量管理产品系列,以抢占高端细分市场。
2. 同意设立专项项目组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该项目的研发团队组建、技术路线选择、研发预算审批及项目管理事宜。
3. 批准项目前期投资预算。 为保障项目顺利启动,批准总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5,000,000.00)的专项前期启动资金,该资金将主要用于关键技术预研、原型机开发及初期人才引进。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拨付,具体使用需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4. 原则同意后续市场推广框架。 待产品研发进入中试阶段后,授权经营层制定详细的市场进入策略与推广方案,并提交下一次股东会议审议相关市场推广预算。
5. 要求定期汇报项目进展。 董事会须每季度向股东会书面报告该项目的研发进展、预算执行情况及面临的主要风险。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以下无正文)
广州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全体与会股东(签字):
张明(股东)
李建国(股东)
王莉(股东)
赵华(股东)
刘伟(股东)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