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急诊抢救工作高效、有序、安全开展,提高危重患者抢救成功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结合本院实际,对急诊抢救室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如下:
一、人员配置与职责
1. 抢救室实行24小时负责制,由急诊科主任及护士长统一管理。每班次须配备具备独立抢救能力的医师及注册护士,人员资质与数量须满足抢救需求。
2. 值班医师负责接诊、评估、下达抢救医嘱、组织协调抢救及完成医疗文书。值班护士负责执行医嘱、病情监测、抢救配合及物品管理。所有人员须坚守岗位,随时响应。
二、抢救流程与规范
1. 危重患者进入抢救室,立即启动绿色通道,遵循“先抢救、后付费”原则。
2.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与交接班制度。抢救过程须分工明确、紧密协作,口头医嘱须经复述确认后执行,抢救结束后即刻补记。
3. 抢救技术操作须遵守诊疗规范,落实无菌原则与感染控制要求。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及时记录病情变化及抢救措施。
三、设备药品管理
1. 抢救仪器设备(如呼吸机、除颤仪、监护仪等)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好备用状态,使用后及时消毒归位。
2. 抢救药品、物品、耗材须分类存放,标识醒目,基数固定,实行班班清点、用后及时补充。毒麻药品须专人专柜管理,严格登记。
四、环境与安全管理
1. 抢救室应保持清洁、安静、通畅,严格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定时进行环境消毒。
2. 非抢救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做好医患沟通。遇重大抢救或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科室及医院总值班。
3. 医疗废物按规定分类处置。注意用电、用氧安全,防范意外事件。
五、文书与登记制度
1. 抢救记录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包括患者病情、抢救措施、参加人员及时间等,医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签名。
2. 建立《抢救室工作日志》,对患者出入室、重大抢救、设备使用、特殊情况等进行登记备案。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解释权归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全体急诊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未尽事宜参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XX医院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