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餐厅所有一线服务岗位人员。
第二章 仪容仪表规范
第三条 工装整洁无污渍,纽扣齐全,工牌佩戴于左胸。
第四条 发型清爽,不染夸张颜色。男员工发不过耳,女员工长发需盘起。
第五条 保持个人卫生,指甲修剪整齐,不涂艳丽甲油。上班期间仅可佩戴一枚素戒。
第三章 岗前准备
第六条 提前十分钟到岗签到,参加班前会。
第七条 按标准完成区域卫生,检查桌椅、餐具、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第八条 备齐笔具、开瓶器、点菜宝、备用餐具等物料,熟知当日供应与急推菜品。
第四章 服务流程标准
第九条 迎宾领位:客人进门三秒内问候,微笑问候,根据人数及要求引导入座。
第十条 点餐服务:递送菜单,三分钟内上前服务。熟悉菜品,主动介绍特色与忌口提醒。复述点单内容。
第十一条 上菜服务:遵循“左上右撤”,报菜名。及时撤走空盘,更换骨碟(骨碟内杂物超过三分之一时)。
第十二条 巡台服务:主动添水、续茶,观察客人需求。烟灰缸内烟蒂不超过两个。
第十三条 结账送客:核对账单,双手递送。提醒带好随身物品,送至门口并致谢。
第五章 行为规范与纪律
第十四条 站姿端正,不倚靠、不叉腰。行走轻稳,不与客人抢道。
第十五条 使用礼貌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第十六条 不得在营业区域大声喧哗、扎堆聊天、玩手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七条 严禁与客人发生争执,遇到问题立即上报领班或经理。
第六章 卫生与安全
第十八条 按分区负责制维护桌面、地面、备餐台清洁。
第十九条 餐具轻拿轻放,发现破损立即分离并上报。
第二十条 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熟悉灭火器位置及疏散通道。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 每日由领班巡检,记录仪容、服务、卫生情况,纳入月度绩效。
第二十二条 当月无违纪、获三次以上书面表扬者,奖励200元。
第二十三条 违反第三章至第六章条款,视情节轻重处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50-200元罚款。屡犯或严重失职者,予以辞退。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餐厅所有。
第二十五条 旧版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