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________ 区 ________,建筑面积 ________ 平方米,房屋户型为 ________。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房屋所有权人 ________,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租赁期自 ____ 年 __ 月 __ 日至 ____ 年 __ 月 __ 日,共计 __ 个月。甲方应于约定期限内将房屋交付乙方。
(二)租赁用途:□居住/□其他 ________。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 ________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________ 元整。支付方式:(□现金/□转账),租金支付周期为 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为 ________。
(二)押金:¥ ________ 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________ 日内,甲方扣除乙方应承担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与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担方式为:
□ 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其他 ________)等费用。
□ 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其他 ________)等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安全条件,并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或故障,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乙方发现房屋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给第三人。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迟延交付房屋超过 ________ 日的;
2.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
3.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 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超过 ________ 日的;
2.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 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 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________ 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按 ________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________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__ 份,甲方执 __ 份,乙方执 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 __ 月 __ 日
承租人(乙方)签章: 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 __ 月 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