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为证明持有人在本市合法临时居住,特出具此暂住凭证。本凭证不作为户籍迁移或长期居住身份的法律依据,仅用于办理特定社会事务时证明临时居住信息之用。
凭证编号: ZJ-2023-0815-0765
签发单位: XX市XX区XX街道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
签发日期: 2023年8月15日
有效期限: 自签发日起六个月
持证人基本信息:
姓名:王某某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户籍地址: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XX组
联系电话:13XXXXXXXXX
暂住信息登记:
暂住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社区XX小区X栋X单元XXX室
房屋产权人:李某某
产权人联系电话:13XXXXXXXXX
暂住事由:务工
居住处所类型:租赁房屋
入住登记时间:2023年7月20日
预计离开时间:2024年1月20日
登记说明:
1. 本凭证依据持证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及合法居住处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借住证明等)进行登记签发。
2. 持证人在本市期间,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配合管理部门的信息核查与更新。
3. 暂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离开本市,持证人须在七日内到现住地管理服务站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4. 本凭证涂改无效,遗失请及时申请补办。
5. 本凭证仅在记载的有效期内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时方为有效。
服务站盖章:
(XX市XX区XX街道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专用章)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