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合规凭证:企业环境责任证明新样式)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地址)从事________________(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遵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责任情况如下:
一、 排污许可与环境管理
1. 已依法申领/登记/豁免排污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或按规定完成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2. 生产期间,各类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均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及国家、地方排放标准达标排放,未发生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3. 污染治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防治设施等)均保持正常运行,运行记录完整,并与生产设施同步正常运行。
二、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1. 已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并定期组织演练。
2.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如应急池、围堰、导流设施、应急物资等)配备齐全且处于有效状态。
3. 本证明期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发生事件后已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扩大。
三、 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
1. 已按照排污许可证及环境管理要求,制定并实施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数据真实、完整、有效。
2. 已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通过企业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如实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
四、 固体废物管理
1.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均已依法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2. 危险废物已按规定交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转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3. 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符合“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 环保行政合规情况
1. 本证明期内,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治、限制生产等)。
2. 已按时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
3. 按时完成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环境统计等相关法定义务。
经核查,该单位在以上时段内,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记录,符合环保守法要求,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对证明载明期限内企业的环保守法合规情况予以证实,不代表其未来环境行为。本证明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发证单位(盖章):
出具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