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医务部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根据我院医疗文书审核相关规定,骨科医疗组对患者刘某某(病案号:2023-04-1587)的术后康复情况进行了阶段性鉴别与审核,并就其功能恢复的原创性(即非继发于其他并发症或诊疗失误的、符合预期轨迹的恢复)认定如下:
一、 基本情况鉴别
患者刘某某,男性,58岁,因“右胫腓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于2023年4月15日入院。于4月18日在腰硬联合下行“右胫腓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生命体征平稳,伤口愈合良好,无感染、血栓等早期并发症。本次鉴定围绕其术后第8周至第12周(2023年6月10日至7月8日)的康复进程进行。
二、 功能恢复过程审核
1. 关节活动度(ROM):术后第8周测量,右踝关节背伸5°,跖屈30°。经系统性康复训练(包括CPM机辅助、手法松解、主动屈伸练习),至第12周复查,右踝关节背伸达15°,跖屈达45°,已接近健侧(左踝背伸20°,跖屈50°)功能水平。该进展曲线与术前制定的个性化康复方案预期吻合。
2. 肌力与负重能力:术后第8周可在双拐辅助下部分负重(约体重的30%)。通过渐进式抗阻训练与平衡练习,至第12周已实现单手杖辅助下完全负重行走,患肢股四头肌及小腿三头肌肌力恢复至4+级(MRC分级)。
3. 疼痛与肿胀控制:视觉模拟评分(VAS)由术后第8周的3分(轻度)降至第12周的1分(仅长时间活动后轻微不适)。患肢周径测量(髌骨下缘10cm处)与健侧差值由15mm缩小至5mm以内。
三、 原创性康复认定
经审核病程记录、康复治疗单、影像学资料(X光片示骨折端对位对线良好,骨痂生长符合时间规律)及护士观察记录,确认患者上述功能改善:
1. 直接归因于:原始创伤的手术干预有效性、内固定物提供的稳定性、以及严格执行的术后分期康复计划。
2. 排除其他因素:康复期间未出现内固定失效、伤口愈合不良、复杂性区域疼痛综合征(CRPS)或深静脉血栓等可能干扰或扭曲康复进程的继发性医疗状况。其恢复轨迹独立、连续,未因非计划医疗事件发生显著偏移。
3. 与方案一致性:其恢复的各项参数(ROM、肌力、负重时间点)均落在本科室同类损伤标准化康复路径的预期范围内,且患者依从性高,无擅自变更康复强度或方案的行为。
四、 审核结论
经骨科治疗组集体鉴别审核,认定患者刘某某在术后第8周至第12周期间所呈现的肢体功能恢复,是其创伤经规范手术及康复治疗后的原创性、主体性恢复进程。该恢复成果真实、有效,符合医疗预期,可进入下一阶段(去拐杖、步态精细化训练)的康复流程。
落款:
XX医院骨科
科主任:(签名)
主治医师:(签名)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