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居民: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同意,现就优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
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资格条件,由“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其他购房条件保持不变。
二、 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
对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已在京拥有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已在京拥有1套住房的符合条件多子女家庭(指家庭中有2名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可在限购区域范围内新增购买1套住房。
三、 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所称“连续缴纳”自申请购房当月向前起算。
(二)多子女家庭情况核查以本市户籍管理部门或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