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债务人姓名/公司全称]
住所地:[债务人详细地址]
本律师受[债权人姓名/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之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您拖欠委托人款项之事实,正式致函如下:
一、 事实简述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陈述,您与委托人于[借款/交易发生年月日]因[借款/货物买卖/服务提供等具体事由]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依据约定/合同/凭证(编号:[如有]),您应于[约定还款/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支付总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您未按约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迄今尚欠人民币[剩余欠款金额]元(大写:[剩余金额大写])。期间,委托人虽经多次自行催告,但您至今仍未予以清偿。
二、 法律分析
您的拖欠行为已构成违约,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您负有按时足额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您的行为不仅需承担继续履行(即清偿剩余债务)的责任,若因此给委托人造成其他实际损失(如资金占用利息、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合理费用等),您亦应依法予以赔偿。
三、 正式通告及要求
现本律师代表委托人向您发出最终正式通告:
1. 请您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例如: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拖欠的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剩余欠款金额]元(大写:[剩余金额大写])一次性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开户行:[银行名称],账号:[账号],户名:[户名])。
2. 若您逾期仍未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本律师将根据委托人的授权,立即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将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以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3. 届时,您除须支付拖欠的本金外,还可能需承担逾期付款利息、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及其他一切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您的商业信誉及社会信用记录亦将因此遭受严重负面影响。
四、 最后提示
本函为您通过友好协商、避免司法程序解决本纠纷的最后机会。请您务必重视此事,审慎权衡利弊,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我们保留在未进一步通知的情况下,直接采取法律行动的一切权利。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名称]
律师:[律师姓名]
[发函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