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或上级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XX〔2024〕X号)文件要求及统一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紧紧围绕治理重点,对全单位在编人员及相关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接到通知后,单位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务必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落实。迅速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人事、财务的领导任副组长,人事、财务、纪检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吃空饷”问题专项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科,具体负责自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数据核查、情况汇总和材料上报,确保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 严格对照标准,全面深入排查
自查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吃空饷”情形,对截至2024年X月底的所有在编人员进行了逐一核对。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 信息比对核验:将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编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考勤记录、人员调动文件、退休审批表、因病长期请假手续等进行了多维度交叉比对。重点核查了“在编不在岗”“调出不下编”“离职不销编”“退休未减编”“亡故未核销”以及“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薪酬待遇”等情况。
2. 财务支出核查:对财务部门2023年度以来的所有人员经费支出凭证进行了翻阅审查,重点关注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发放的合规性与准确性,确保每一笔支出都与实际在岗履职人员对应。
3. 部门联动清查:人事科牵头,要求各内设科室对本部门人员实际在岗情况进行确认并书面反馈。对于因借调、学习、病假等情形不在岗的人员,逐一核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期限是否明确、待遇发放是否符合规定。
4. 公示接受监督:在单位内部公示栏对全单位在编人员名单、岗位及自查情况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公布了监督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三、 自查结果与发现的问题
经过全面细致的自查,截至报告日,我单位共有在编人员XX名。自查情况如下:
1. 未发现存在“在编不在岗”却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
2. 未发现存在已调出、辞职、辞退、开除但未办理下编、停薪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薪酬的情况。
3. 未发现存在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薪酬的情况。
4. 未发现存在已亡故或被宣告死亡、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冒领薪酬的情况。
5. 未发现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所有在编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在岗状态均清晰明确,相关审批手续齐全,财务发放记录与人事信息完全吻合。本次自查未发现存在“吃空饷”的违规情形。
四、 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虽然本次自查未发现问题,但我单位将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严格人事和财务管理纪律,筑牢防治“吃空饷”的防线。
1. 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本单位人员考勤管理、工资发放管理、人员流动管理等内部制度,细化操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
2. 强化动态监控:建立人事、财务、各科室之间的信息定期核对与共享机制,实现人员变动与工资发放的实时联动、动态监管。
3. 落实公开制度:坚持将人员编制、在岗情况、工资发放等关键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公开,强化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
4. 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在人员管理上的主体责任,将防治“吃空饷”工作纳入相关考核范畴。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人员编制和工资发放进行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干部队伍管理的严肃性。
特此报告。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2024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