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宿舍区的管理,保障住宿人员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整洁、文明、安全的住宿环境,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入住管理
1. 所有入住人员必须经项目部统一登记备案,签订住宿协议,凭有效身份入住手续,领取床位号。
2. 宿舍分配由项目部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不得擅自留宿非本工地人员及家属。
3. 离职或调离人员应在办理完工作交接后,及时到项目部办理退宿手续,结清相关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个人物品、腾空床位。
二、 安全管理
1.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炒锅、电暖器等大功率违规电器,手机充电器等无人看管时须拔离插座。
2. 严禁在宿舍内卧床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禁止明火取暖、照明及焚烧物品。
3. 宿舍内禁止酗酒、、打架斗殴、传播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4. 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宿舍内,出门随手锁门。
5. 熟悉宿舍区消防设施位置,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损坏消防器材。
三、 卫生与环境管理
1. 实行宿舍长负责制,轮流值日制度。每日清扫室内卫生,保持地面、门窗、桌椅及个人物品整洁有序。
2. 垃圾须倾倒在指定垃圾桶内,严禁从窗口向外抛撒垃圾、泼水。
3. 个人被褥、衣物叠放整齐,鞋具、洗漱用品统一放置于指定位置,室内不得随意拉绳挂物。
4. 保持公共区域(走廊、卫生间、洗漱间、淋浴间)卫生,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闭水龙头和电灯。
四、 公共秩序与作息管理
1. 自觉维护宿舍区安静,晚22:00至次日早6:00为就寝静音时间,不得大声喧哗、播放高音音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2. 爱护宿舍区公共设施(床架、门窗、玻璃、灯具、热水器、洗衣设备等),损坏照价赔偿。
3. 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关闭风扇、空调等用电设备。
4. 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 检查与奖惩
1. 项目部将组织定期(每周)与不定期卫生、安全、纪律检查,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2. 对模范遵守本规定、卫生环境保持优良的宿舍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及适当物质奖励。
3.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或宿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50-500元)直至取消住宿资格。造成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部负责解释与监督实施。
XX建筑工程项目部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