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规范化管理要求,现就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提交事宜函告如下:
一、 提交内容
请各部门(单位)围绕本年度核心职责与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客观、系统地总结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与成效、重点工作推进措施与创新亮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初步计划。
二、 格式要求
1. 报告标题统一为“XXX(部门/单位全称)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 正文结构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文字简练。
3. 采用公文规范格式,使用单位全称,落款处加盖部门(单位)公章。
三、 时间节点
请务必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17:00前,将总结报告正式文本(一式两份)报送至综合管理部(办公楼301室),同时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 相关要求
1.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审核把关,确保报告质量。
2. 总结报告将作为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并纳入单位年度资料汇编。
3. 逾期未报送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通报。
特此函告。
(单位公章)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