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旅馆宾客、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旅馆实际,修订本规定。
一、消防安全责任
1. 旅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
2. 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逐级落实岗位防火责任。
3. 所有员工须经消防培训合格后上岗,熟知本岗位火灾风险、防火措施及应急职责。
二、消防设施管理
1. 按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及喷淋系统等),设置明显标识,严禁遮挡、损坏、挪用、停用。
2. 消防设施、器材须由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须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 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值班制度,详细记录设备运行及火警处置情况。
三、火源电源管理
1. 客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厨房、锅炉房等固定用火区域须严格管理,落实专人负责。
2.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严禁私拉乱接。定期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3. 客房、公共区域垃圾桶须采用不燃材料,及时清理废弃杂物,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吸烟、倾倒未熄灭烟蒂。
四、安全疏散管理
1.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设置障碍物、堆放物品或锁闭出口。防火门须保持常闭状态。
2. 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须完好清晰。各楼层须在明显位置张贴疏散示意图。
3. 客房内须放置消防安全须知卡,明确告知疏散路线、注意事项。
五、防火检查巡查
1.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每日进行防火巡查,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2.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重大节假日、活动前须进行专项检查。
3.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方案,限时整改,并落实临时防范措施。
六、消防宣传教育
1.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新员工入职须接受岗前消防培训。
2.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演练,确保员工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3. 利用客房电视、公告栏、提示卡等多种形式向宾客宣传防火、灭火及逃生常识。
七、火灾应急处理
1. 任何人员发现火情,须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就近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并第一时间向消防控制室或总机报警。
2. 消防控制室接到报警后,须立即启动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确认火情,拨打“119”报警,启动应急广播、消防设施,并报告值班领导。
3. 现场工作人员须立即引导楼层宾客沿疏散路线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4. 火灾扑灭后,须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总结教训,完善措施。
八、奖惩
1. 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火灾隐患或发生火情、火灾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各部门须严格遵守,确保旅馆消防安全。
(旅馆名称 盖章)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