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年份]年[月份]月[日期]日出生,民族:[民族],职业:[职业],住址:[详细住址],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对申请人遗失的票证(票据名称:[例如:银行承兑汇票/支票等],票面信息事实与理由部分)进行公示催告,并依法作出除权判决。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持有票据一张,票据记载事项如下:
票据种类:[如: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号码:[填写完整的票据号码]
出票人全称:[出票人公司全称]
付款人全称:[付款银行全称或公司全称]
收款人全称:[申请人或原持票人公司全称]
出票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到期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票面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请根据遗失票证实际情况,尽可能完整填写以上要素,若为其他票证如支票、本票等,参照填写核心要素。)
上述票证系申请人于[年]年[月]月[日]日在[遗失地点,如:本单位办公室/途中等]不慎遗失。经多方寻找,至今未能寻获。该票证遗失纯属意外,并非申请人出于恶意或重大过失。
由于该票证属于可背书转让的有价证券,一旦被他人非法取得并善意转让,将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防止票据权利被他人行使,避免发生票据纠纷,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一百零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请贵院依法受理,并尽快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公告期满后,若无人申报权利,恳请贵院依法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遗失票据无效,申请人得以凭判决书向票据付款人主张票据权利。
此致
[某某市/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年[月]月[日]日
附:1.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2. 票证存根联或复印件(如有)。
3. 票据丧失的书面情况说明。
4. 银行或其他票据相关机构出具的挂失止付通知书(如已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