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名下合法拥有的店铺经营权转让予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之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的经营权、现存设备、装修、及与该店铺经营相关的无形资产(不含房屋所有权/租赁权转移,租赁事宜依据本协议第三条执行)转让给乙方。
1.2 该店铺经营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该价款已包含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所有项目之费用。
第二条 支付方式
2.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2 剩余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在甲方完成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条约定之义务,且乙方实际接管该店铺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店铺租赁关系处理
3.1 该店铺现由甲方与房屋产权人/出租方(以下简称“房东”)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租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 甲方有义务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协调乙方与房东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促成房东出具书面同意文件,明确同意甲方将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乙方。因租赁关系转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____方承担。
3.3 在乙方与房东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前,甲方仍为原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须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并确保乙方能顺利使用该店铺。
第四条 交接事宜
4.1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该店铺的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清点并移交设备、物品清单(作为附件),结清交接日前该店铺产生的一切水电、物业、税费、货款、员工工资等所有债务。
4.2 甲方应保证其对转让的经营权及资产享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权利瑕疵,亦不存在任何未结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3 乙方在接收该店铺后,有权以自身名义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全部转让价款。
5.2 保证所转让的经营权及相关资产状况真实,无隐瞒。
5.3 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店铺交接及租赁关系转移的协调工作。
5.4 交接完成后,不得再以该店铺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或对外负债。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6.1 有权在支付定金后,要求甲方按约履行交接及协调租赁关系转移的义务。
6.2 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6.3 自交接完成之日起,承担该店铺的一切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及债权债务(交接日前产生的除外)。
6.4 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许可及变更手续,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甲方未能按约完成交接或协调办理租赁关系转移,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7.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取定金不予退还。
7.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须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店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协议附件(如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 店铺设备及物品清单
2. 原《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 房东同意转让的书面文件(或新签订的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