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XXX,性别X,民族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地址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因现用名“XXX”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带来诸多不便,具体事由如下:一、名字中含有生僻字“X”,导致在、银行开户、考试报名等事务中频繁出现录入错误或系统无法识别的情况,需反复解释更正,效率低下。二、名字谐音易引发不雅联想,自幼常因此被他人取笑,造成长期心理困扰,影响正常社交与人格自信建立。三、因名字辨识度过低,在工作邮件往来、文件签署等正式场合常被误认为他人,对职业发展造成一定阻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及《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特申请将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新名字含义积极向上,书写简便,符合个人身份认同,且已征得家庭全体成员同意。
本人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无误,更名后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户籍信息变更衍生的一切事务。恳请贵所予以审核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亲笔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社区证明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