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结构,建立稳定、高效的供应链体系,保障采购物资与服务的质量、成本与交付,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为公司提供产品、工程或服务的潜在及现有供应商的管理,包括其准入、评审、分级、绩效管理及退出等全过程。
第三条 供应商管理遵循“公开公正、科学评估、动态管理、合作共赢”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采购部是供应商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寻源、准入评审、档案建立、绩效评估、分级评定及日常关系维护。
第五条 质量部、技术部、生产部等需求部门参与供应商的技术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现场服务能力的评审。
第六条 公司成立供应商评审小组,由采购、质量、技术、财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重大供应商准入与定级的综合评审。
第三章 合格供应商准入
第七条 准入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能力、技术装备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财务状况稳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及失信记录。
(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公司技术要求。
第八条 准入流程:
(一)寻源与初步调查:采购部根据需求寻找潜在供应商,收集基本信息。
(二)准入申请:潜在供应商填写《供应商调查表》,并提供资质文件。
(三)文件评审:采购部联合相关部门对提交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四)现场评审:对重要物资供应商,由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考察与审核。
(五)样品/小批试用:必要时要求送样或小批量试用,由质量部出具检测报告。
(六)评审结论:评审小组综合评定,形成准入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七)纳入名录:审批通过后,正式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四章 供应商分级管理
第九条 根据供应商的综合绩效,将其划分为A、B、C、D四级:
(一)A级(战略合作供应商):综合评分≥90分。在技术、质量、成本、交付、服务等方面表现卓越,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享有优先采购、合作开发等权益。
(二)B级(核心供应商):综合评分80-89分。表现稳定可靠,为主要供货来源,保持密切合作。
(三)C级(一般合格供应商):综合评分60-79分。基本满足要求,作为补充性采购来源,需加强监督与辅导。
(四)D级(不合格/待观察供应商):综合评分<60>
第十条 分级评定每年度进行一次,依据《供应商绩效评估表》进行量化打分,指标主要包括:
(一)质量水平(30%):批次合格率、质量问题处理等。
(二)交付能力(25%):准时交货率、订单完成率等。
(三)价格水平(20%):成本竞争力、降价配合度等。
(四)服务水平(15%):响应速度、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
(五)技术能力(10%):研发配合、技术改进等。
第十一条 根据分级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
(一)对A、B级供应商,给予订单倾斜、付款优先、信息共享等激励。
(二)对C级供应商,减少采购份额,提出改进要求并跟踪。
(三)对D级供应商,暂停新业务,限期整改;整改无效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启动退出机制。
第五章 动态管理与退出
第十二条 建立供应商动态档案,及时更新资质、绩效及合作记录。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供应商重新评审或退出程序:
(一)提供虚假资质或信息的。
(二)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三)交付严重延迟,经催告仍无法履行的。
(四)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年度评定为D级且整改无效的。
第十四条 退出程序:由采购部提出,经评审小组审议,报公司批准后,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除名,并视情况终止合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落款)
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