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的那个需要再明确一下的事情,我们这边仔细看了,也商量过了。现在把我们的意见说一下:
关于你们问的第一点,就是执行标准到底按哪个来。我们确认,还是按双方在今年3月份一起盖章的那份《补充说明》里头写的办。里头提到的技术指标和验收方法,到现在还是有效的,除非后面咱们又一起出了新的书面东西给改了。所以接下来做的时候,就盯紧那份文件里的要求,别弄岔了。
你们提到的那个时间节点是不是能往后挪的问题。这个我们内部也碰了一下,觉得原来定的那个截止日期,确实是考虑到整个项目的进度衔接定下来的。如果你们那边实在有特别的困难,需要调整,最好是能尽快给个书面的情况说明,把原因和你们建议的新时间点写清楚,我们收到后才能走程序去协调评估。光嘴上说,我们这边不好操作。
还有,关于增加人手配合的事儿。我们这边已经安排了对应科室的老王和小李主要负责跟你们对接,以后有什么事,直接找他俩就行。他俩对项目的前因后果都比较清楚,应该能提高沟通效率。如果遇上他俩也定不了的事,他们会马上报上来,我们尽快处理。
最后再啰嗦一句,就是所有的变动和沟通,最好都能有个纸面或者邮件记录,这样大家后面查起来都清楚,避免误会。咱们一切按规矩办,把事儿做踏实。
希望上面说的能解答你们的疑问。要是还有啥没讲明白的,随时再沟通。
落款:XX部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