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建设单位): 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 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________(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________ 年;
3. 装修工程为 ________ 年;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________ 年;
5.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________ 个采暖期、供冷期;
6.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________ 年;
7.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修订条款: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乙方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3.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维修费用由甲方或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 规范细则:保修费用与质量保证金
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 本工程双方约定工程款中预留 ________%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________%,不计利息。
3. 质量保证金预留期限与质量保修期保持一致。保修期内无质量缺陷或乙方已完全履行保修义务的,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 ________ 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保修期内乙方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使用质量保证金进行维修,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 在质量保修期内,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修复。
2.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保修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 对于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维修,甲方应按实支付维修费用。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和期限内,承担保修责任。
2.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设立24小时保修电话(________),并指定专人负责。
3. 乙方在保修期内应定期回访,每年不少于 ________ 次,并做好回访记录。
第六条 其他
本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本保修书一式 __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 ________ 份,由施工合同备案机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