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我把手机里所有你的照片都删了。删到第十张的时候手指开始抖,最后留了一张你笑得很傻的,存进了那个叫“废件箱”的文件夹。我对自己说,留个罪证,提醒自己下次别这么蠢。
第七天,路过常一起买冰淇淋的便利店。脚自己就拐进去了,对着冰柜看了十分钟。老板娘问:“还是老样子,双份巧克力脆皮?”我摇摇头,拿了最苦的抹茶味。付钱时才发现,连扫码付款的默认卡还是你绑的那张。
第十五天,半夜被雷惊醒,第一反应是摸手机想告诉你“打雷了别怕”。手指碰到屏幕的瞬间清醒了,黑暗里举着发亮的手机,不知道该把这个没发出去的短信存给谁看。那晚的雨特别长,长得像你第一次来我家躲雨的那个黄昏。
第二十一天,共同的朋友发来聚会照片。你坐在最角落,剪短了头发。我放大看了三遍,发现你戴了我送的那条项链。突然就笑了,笑着笑着去洗了把脸,镜子里的眼睛红得可笑。你看,我还是会因为你没摘掉旧礼物而窃喜,多没出息。
第三十天,公司聚餐有人提起你。我正讲着笑话,全桌都在笑。等笑声停了才听见后半句“听说她下个月结婚”。举着酒杯的手没晃,啤酒泡沫慢慢塌下去,像某种缓慢的死亡。那晚我喝了很多,但记得每个细节——原来人在最痛的时候,脑子会异常清醒。
第三十三天,路过婚纱店。橱窗里的模特穿着你曾说喜欢的那款鱼尾裙。我站着看了很久,久到店员出来问先生需要帮忙吗。我说不用,只是想起一个人说过,穿这个款式走路会摔跤。转身时很轻地说:“你看,我都帮你试过了,真的很容易绊倒。”
第三十四天早晨,闹钟响。我起身拉开窗帘,是个阴天。煎蛋时没再下意识做两颗,咖啡也只冲了一杯。出门前对着空荡荡的客厅说了声“我走了”,没有人应。电梯下降时忽然发现,今天想起你,用的是“过去时”了。
原来失恋是有形状的。第一天是锋利的玻璃碴,第三十四天是颗磨圆了的鹅卵石。还是硌手,但已经能攥在掌心。
手机在这时亮了,是天气预报:“今日多云转晴,出门勿忘带伞。”我盯着这行字,忽然想起认识你的那天,也是这样的阴天。只是三十四天后,我终于听懂了这场雨的言外之意——它说雨季会停,说每一道伤口都是未来的指纹,说忘记不是删除,而是终于学会了与疤痕和平共处。
最后那张照片,是在第三十四天深夜删除的。不是因为恨,是因为我终于敢承认:那张笑脸属于过去了。而我的明天,应该装点儿别的什么。